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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和条件

条款和条件

使用 www.Bagus4u.com,包括其任何子域名(“网站”),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以下所有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无论您是否为网站的注册会员。

  1. 贷款金额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J 附表放贷协议》中规定的金额,以马来西亚货币计(“贷款”或“个人贷款”)。

  2. 用途

    借款人承诺仅将贷款或其任何部分用于合法用途,并不得将贷款用于违反马来西亚法律、法规和条例的任何目的或活动。

  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J 附表放贷协议》(“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并自借款人收到贷款或其任何部分之日起开始计算(“贷款期限”)。

  4. 到期日

    贷款期限的到期日应为《J 附表放贷协议》中规定的日期(“到期日”)。如贷款期限获得延长,则延长期限的到期日应为贷款人根据第 V 条 “贷款期限延长” 所设定的日期(“延长期到期日”)。

  5. 贷款发放

    贷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借款人的银行账户,并须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借款人收到贷款或其任何部分,即表示同意所有条款和条件以及协议的规定。

  6. 还款

    借款人应在到期日或延长期到期日(如适用)之前,按照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全额偿还贷款及所有适用费用、收费和/或利息,贷款人无须另行通知或催收。若借款人在到期日或延长期到期日(如适用)未能偿还贷款或其任何部分,贷款人可给予借款人三(3)天的宽限期。借款人根据本条款和条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付款”)须不迟于付款到期日当天晚上 7:00 前支付给贷款人。借款人在该时间之后支付的款项将视为次工作日支付,并需支付适用的费用和收费。

  7. 费用和收费

    借款人应自行承担与贷款发放相关的所有合理成本、收费、费用和/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处理费、文件印花税以及其他法律费用,且因协议的任何修订或附属文件产生的合理费用亦由借款人承担。

  8. 利息

    借款人同意按月支付贷款或其余额(如适用)的利息,利率为 1.5%。

  9. 逾期付款费用
    1. 借款人同意支付逾期付款费用,如借款人未能按时完成以下事项:
      - 按照约定日期支付所有未偿还的分期付款和贷款总额;和/或
      - 在贷款期限届满或终止时支付所有未偿还的分期付款。
    2. 逾期付款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付款金额 × 8% ÷ 365 × 逾期天数
    3. 逾期付款费用的适用规则如下:
      - 逾期付款费用不计复利。
      - 逾期付款费用总额不得超过未偿还本金。
      - 不包括债务催收机构收取的费用(如适用)。
  10. 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其就业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的任何变更,以及贷款人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先前提供的信息。若借款人未能通知贷款人其变更的信息,则贷款人将继续根据贷款人记录中的最后已知地址向借款人发送所有通知,并且此类通知将被视为已善意送达,并符合适用法律和/或法规的通知要求。

  11. 通讯

    所有消息或通信(包括贷款批准)将根据贷款人记录中的借款人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和/或电话号码,“借款人联系方式”)发送。借款人同意,一旦消息或通信被发送至借款人联系方式,贷款人对其安全性、保密性或任何相关服务提供商(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移动运营商)的行为不承担责任,也不对借款人联系方式的任何使用或行为负责。

    为了使贷款人能够提供及时和准确的服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记录任何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电话对话,无论对话由哪一方发起,且贷款人无须承担记录的义务。

    该不可撤销的录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记录借款人的指示、声明、投诉、咨询、贷款相关信息及贷款人的提醒。贷款人可将录音作为借款人接受任何贷款条件的调整或修改的证明,并可将其用于法律目的,特别是在任何司法或行政听证或诉讼中作为证据

  12. 责任免除

    贷款人不对因任何延迟或拒绝向借款人发放全部或部分贷款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且贷款人无义务提供任何延迟或拒绝的理由。

    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并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范围内,贷款人对于因贷款金额调整、暂停或终止贷款、更改本条款和条件或贷款人依法行使权利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

  13. 信息披露

    借款人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同意贷款人及其任何职员向依法有权或被要求接收信息的任何个人或机构披露与借款人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此外,贷款人及其职员可按照适用法律的最大允许范围披露前述信息。

    贷款人在此享有的权利是对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其他明示或暗示协议的补充,不受其他协议的影响,且本条款适用于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任何关系终止后,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

  14. 声明与保证
    1. 借款人声明并保证,其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声明、保证及贷款相关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完整、准确,并将在整个贷款期间保持有效。
    2. 借款人确认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未决或即将发生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也不存在任何税务索赔,且不会影响借款人的资产。
    3. 借款人确认贷款人有权依赖其提供的信息、声明及保证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应在贷款人合理要求时立即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声明和解释,以协助贷款人评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4. 贷款人同意提供无抵押、部分抵押或全额抵押的贷款。然而,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导致担保要求发生变更,贷款人保留随时更改贷款担保条件的权利。此外,贷款人可全权决定终止贷款,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应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所有相关费用。
  15. 其他条款和条件
    1. 转让权:贷款人可在未经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或转移其在本条款和条件下的任何权利。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转移其任何权利。
    2. 非排他性:本条款赋予各方的权利和救济均非排他性的,并可与适用法律或其他条款提供的权利和救济共同适用。
    3. 修订:除非法律允许,否则不得修改协议。然而,贷款人可通过书面通知借款人对贷款细节(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利率、分期金额和到期日)进行修订。若借款人不同意修订,则可在修订生效前通过书面通知贷款人终止协议,并全额偿还贷款及相关费用。若借款人在收到通知后继续使用贷款,则视为接受修订。
    4. 对继承人和受让人的约束力:本条款和条件对双方及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5. 弃权: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条款下的权利,不构成放弃该权利,除非弃权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并由授权代表签署。
    6. 部分无效性:若本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性不影响本条款和条件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7. 外包:借款人同意并允许贷款人将债务管理、催收及诉讼程序外包给第三方,贷款人对此享有完全自主权。
    8. 贷款人名称变更:贷款人因任何原因变更公司名称,不影响本条款和条件的有效性,借款人仍需履行其义务。
    9. 接受条款:借款人确认已按照其选择的语言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条款和条件及相关文件(包括隐私政策及《个人数据保护法 2010》下的贷款申请人通知)。借款人理解,贷款人仅在借款人同意本条款和条件后才会批准贷款。
  16.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适用法律:本条款和条件及其引起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受马来西亚《1951 年放债人法》管辖。
    2. 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争论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终止或无效)应首先由马来西亚地方政府发展部(KPKT)调解解决。若双方无法在 KPKT 下达成一致,则争议最终由马来西亚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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